李珍妮坦承 女兒是吳春臺的
〔本報訊〕孩子到底是誰的?聯電集團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去年驚爆婚外情,還與名媛李珍妮生下一名現年8歲的女兒,不過,這孩子的爸爸不是宣明智,而是開發金控執行副總吳春臺。
李珍妮今天(15日)接受《東森新聞》專訪坦承,孩子確實是吳春臺的,不過,宣明智早就知道這件事,李珍妮說,「民國100年時,吳春臺就打電話給宣明智,表明他才是生父。」李珍妮表示,宣明智現在才要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,可能是因為宣明智的太太反對所致,「可能怕分家產吧」,李珍妮也說,孩子的教育費則是吳春臺付的,每個月20萬元。
宣明智去年驚爆三段婚外情,而李珍妮更是宣明智的「小五」,現育有1名8歲女兒,原本外界都以為孩子是宣明智的,豈料,宣明智月前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,表明孩子不是他的種,孩子的爸爸是誰的傳聞也甚囂塵上,李珍妮今天坦承,孩子是吳春臺的。
李珍妮在1999年時進入力晶工作,受力晶集團董事黃崇仁賞識,2000年與宣明智熱戀,2004年與吳春臺交往並懷孕,2009年底吳春臺跟李珍妮分手;2010年李珍妮女兒正式入宣家戶籍。(自由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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