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泉業者怕意外 單身不給泡
自由時報 – 2014年12月6日 上午6:10
〔自由時報記者王揚宇/礁溪報導〕天氣冷颼颼,是泡湯好時機。由於礁溪溫泉每年不時發生遊客獨自泡湯死亡意外,有業者祭出「單身條款」內規,婉拒單獨住宿或使用湯屋之民眾,以防危險;民眾對此看法兩極,有人認為「歧視單身」,有人體諒業者苦衷,不會強求。
祭單身條款 婉拒使用室內湯屋或住宿
宜蘭縣政府消保官周錫福認為,此條款並未明顯侵害消費者權益,泡湯是完全的競爭市場,消費者有其他飯店選擇權;況且,每人體質不一,泡湯有潛在風險,業者基於顧客安全可做管理,但要在消費前清楚告知權益與義務。
消保官︰可安全管理 事前須充分告知
礁溪溫泉業者直言,最怕碰到獨自泡湯的客人,倘若昏倒在房內發生溺水、心肌梗塞等情況,很難在第一時間發現,會喪失黃金救援時機。宜蘭縣衛生局也說,今年至少有四人在礁溪泡湯時,發生意外而喪命。
為避免悲劇,礁溪川湯春天溫泉飯店在民國九十六年開幕時就立下內規,若獨自一人要使用室內湯屋或住宿,會予婉拒;至於露天泡湯池有安全人員看管,比較不怕有狀況發生,全面開放。
露天泡湯池有人員看管 則不在此限
川湯春天副總歐子豪說,房客在房內泡湯昏倒,時常得等到退房時間,工作人員才會發現,但為時已晚,錯失搶救機會,基於安全才訂定「單身條款」,在客戶訂房或到現場消費時清楚說明。
面對批評 業者︰考量安全必須堅持
歐子豪坦言,「單身條款」受到一些批評,但考量客人安全必須堅持,他們也會協助單身旅客到其他飯店消費。
礁溪和風溫泉會館總經理蕭錫鑫指出,這種內規在礁溪有頗多業者施行,他自己的飯店雖未拒收,但基於安全,對於單身泡湯房客,他要求房務人員,在廿分至半小時不等敲房門,請顧客應聲確認安全無虞,屋內也有緊急求救鈴。
新北市林姓大學生認為,「單身不是罪」,這實在很不合理,一個人享受泡湯有錯嗎?頭城鎮張姓鎮民則說,獨自泡湯的確有風險,不會拿自己生命開玩笑。
單身者別來 溫泉禁止給你泡 原文: 溫泉業者怕意外 單身不給泡